小分子靶向药物研究湖南省重点实验室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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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室动物房管理规定
2018-04-29 06:59  

1、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动物房必须穿工作服,保持安静,开关门等动作轻柔,不得大声喧哗,严禁吸烟、随地吐痰、乱丢污物等。

2、实验动物房需定期清扫并消毒,保证饲养环境清洁干净,并注意排风畅通,合理光照,饲养器具摆放整齐。

3、动物进入动物房后,应根据动物种属、日龄以及实验目的不同分笼,在笼上标记清楚动物种属、日龄、数量、动物来源、实验目的、实验时间等信息,必须标明实验负责人(不允许出现无名笼子)。

4、实验人员每天早或晚到实验动物房清理卫生,记录动物房温湿度,添加水料,检查动物健康程度。水酌情添加,垫料应2-3天更换一次,以免造成疾病传播;若有死亡动物及时拣出,非正常死亡应及时上报。

5、实验用过的废弃物、垫料、动物尸体等必须立刻清理并放入指定位置,不得随意丢弃。尤其垫料更换后必须移出动物房,否则会污染动物房的环境。

6、用过的鼠/兔笼必须及时清洗消毒并放置到指定位置,若有事不能及时清洗,也必须先把垫料清出动物房,否则不允许在动物房内放置。

7、实验人员要爱护动物,禁止动作粗暴。注意节约水电。

8、实验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操作,遵守药品、试剂使用规则。不得随意摆弄与实验无关的仪器、试剂和动物,更不得擅自将动物带出实验室。

9、实验完毕应检查用过的仪器、材料完好无损,器具数量正确。发现异常现象时要及时报告实验管理人员。

10、实验结束时,实验人员必须详细准确填写实验记录,及时完善并提交实验报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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